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欧蕾蕾) 从今年7月1日起,广西将统一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按照文件规定,对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有多“户”家庭合住可调整每档用电基数,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也可每月享受定额免费电量。
记者从梧州供电局获悉,该局从即日起开始受理这两项业务的申请,有需要的市民可持相关资料到市内营业厅办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如果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有多“户”家庭合住,且其能够提供多个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则这些“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当地电网企业申请,按分档原则调整居民阶梯电价每档用电基数,调整后的每档用电基数等于分档基数乘以同一地址的户口本数量。
电网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应自居民申请次月起,给予调整每档用电基数。此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每用电户设置10度的免费电量,免费电量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电网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
记者从梧州供电局了解到,该局从即日起开始受理上述两种情况的业务申请(7月1日—4日因系统升级,停止办理),市民可持有关资料到市内文澜路、大中路、竹湾等任一营业厅内办理。
其中,办理用电基数调整业务的市民,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原件,各户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某月份电费清单或电费发票。而办理“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业务的市民,则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颁发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有效证件,近期某月份电费清单或电费发票。若客户委托第三方办理,需提供客户的委托书和第三方居民身份证原件。
梧州供电局工作人员表示,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相关业务的办理不限定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