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孔妮 )昨日,记者从梧州市招生考试院获悉,广西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7月4日正式开始,至8月19日结束。
据悉,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共分为14个批次,其中顺序志愿录取批次共有6个,各批次分别设2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平行志愿录取批次共7个,各批次分别设4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其中区内院校的“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又分为三种情况,考生须注意分清。此外,还设有自主选拔录取批次1个,只设1个院校志愿,填报的志愿必须是本人所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之一。
在录取工作中,同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出位次: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投档时,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特点为“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即以同批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为1个投档序列,体现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批次中,第一志愿录退完毕后才投放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特点为“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即就同一科类整体而言,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体而言,则依志愿顺序投档。
在录取过程中,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视计划完成情况决定相关批次是否进行征集志愿。如需征集志愿,其时间安排、征集计划数量等详细情况届时将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此外,考生须特别注意,根据我区的录取规则,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招生学校征得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