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曾燕)进入7月,各大高校的毕业生纷纷离校,毕业租房高峰期悄然而至。然而,近日有市民反映房产中介转当二房东抬高了房租。事情真相到底如何,连日来记者展开了调查。对此,广西文威律师事务所梁远行律师表示,房东与租客在签署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留心,避免权益受损。
中介租上租并不少见
“明明每月400元出租的,中介却骗我说租金只有350元。”提起租房的事情,在某工厂上班的邓女士满肚子怨气。邓女士在京梧某小区有一套一居室的住房托给市区一中介公司出租。中介电话告诉她说已经找到租客了,租金是400元。“今年6月我去那套房子拿些东西,无意间遇到租房的人,她告诉我租金是400元,已经收取9个月了。”邓女士说,一个月多收取50元。
最近,市民陆小姐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上个月通过市区一房产中介租了一套房子,签完合同之后,发现房东有点不对劲,连房子是几幢几户都搞不清楚,无奈之下她要求查看房产证,发现房东是中介临时找亲戚冒充的。
“我找中介理论,没想到对方却说房东是谁不重要,不想租可以退掉。”陆小姐说,后来自己向周围的人打听才知道,房子是中介从原主人手中租来的,然后加价租给自己。
当“二房东”比收中介费赚得更多
受政策调控影响,二手房成交跌至低谷。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区不少中介开始将租赁市场作为“主战场”。
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部分中介为了赚取利润,却玩起了“二房东”的猫腻:先将房子从房主手中租来,再加价转手出租。“这种现象虽然不是很多,但在行业内确实存在。”市区多年从事房产中介左女士告诉记者,由于二手房市场不景气,市内许多小的房产中介已经倒闭了。剩下的一些房产中介为了生存,先低价从房主那里租房,然后再抬高价格租给租客,这样转租一套房一年可以赚到一千多元到两千元,如果仅仅收取手续费就只能赚取几百元。
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中介,记者表示有意租房并与房东见面时,却被“房东在外地”、“我们负责代收”等理由搪塞。
中介:做“二房东”是争房源
中介为什么要当二房东?“其实,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李先生是市区新兴二路一家小中介的负责人,而该中介其实就是“一个老板一个员工”,而且这位“员工”还是自己的爱人。李先生向记者透露,对中介而言,房源就是生命。很多时候,他们将房子先从房主手中租过来,只是为了确保房源。现在房源好的不多,市场也不太好,而且多家中介一起挂一处房源,这对小中介而言很不利。“一个房源挂出,大中介可能半天之内就能找到租客,将生意做成,而小中介只能眼巴巴看着。”李先生说,这种情况下,就自己花钱租下来,只要房源地段好,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出手。
律师:“二房东”无权收中介费
遇到“二房东”,市民的租房成本无疑提高了,那该怎么办?广西文威律师事务所梁远行律师表示,在没有房东授权许可下,“二房东”与租户签署租赁合同,这份合同因为主体没有出租资格而将被视为无效。若是原房东已经授权许可了,那么中介“二房东”就具有了租赁资格,这时就只能收租金而不能收中介费,一旦收取了中介费,租房者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追回。也就是说,中介公司只能收取中介费和租金的其中一个。此外,对于中介瞒着房主提高价格转租的情况,梁远行表示,如果协议中讲好差价归房主所有,那么房主有权索要转租房屋的差价。
此外,“二房东”对房客的危害更大。比如“二房东”将房子高价转租给房客,并且收取多月房租后“走佬”,房客将会陷于失财又失房的境地。因为大房东无需对房客负责,随时可以赶你走。对此,梁远行提醒,租客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看对方是否能提供房产证等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如果确属房东委托中介代理与租客签订合同,则需提供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