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黄宁) 梧州市开展新一轮市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以来,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但由于对计价器功能了解不多,一些市民在搭乘出租车时,就曾遇到司机多收等候费、加班费的情况,但也不知道是否合理。据了解,按照出租车新计价器的计算方式,市民“打的”的费用应该为计价器显示金额加1元燃油附加费。
“打的”要加1元燃油附加费
今年4月份,我市出租车收费内容增加放空回程费、停车等候费和夜间加价费等三项费用。放空回程费为:起步超过7公里后加收0.8元/公里;停车等候费为:免费等候时间超过5分钟后加收0.3元/分钟;夜间加价费为:从当日23时至次日6时加收0.3元/公里。从上个月开始,我市500多辆出租车更换了新的计价器后,所有出租车必须按照新的计价标准进行计费。
记者通过交建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司机邱师傅,对计价器的使用进行详细解释。
据邱师傅介绍,在计价器显示屏的左上方是一个单价1.70元每公里的显示,这是我市目前出租车起步价后每公里的收费价格;单价下方是一个计程的栏目,这是乘客在乘车后,出租车行走距离的显示;右上方是低速、单程显示,正常情况下,此功能没有内容,超过7公里后则会显示超出范围的距离;低速、单程下方是计时功能,也就是乘客乘坐出租车的时间,是计算停车等候费的功能,开始有5分钟的倒计时。显示屏最下方是乘客出租车所产生的金额费用。
邱师傅解释,夜间加价费没有在显示屏显示,市民在23时至次日6时这个时间段乘车,计价器直接收取夜间加价费。正常情况下,今年新增的放空回程费、停车等候费和夜间加价费等三项所产生的费用均显示在计价器的总金额上,不会额外收取以上三项费用。
此外,目前我市出租车每乘次额外收取燃油附加费1元,此项费用不在计价器显示的金额内。因此,市民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为计价器显示金额加1元燃油附加费。
“拼的”要经车上乘客同意
日常中,也有部分市民通过“拼的”的方式来往于市区与龙圩、市区与沙头和市区与倒水之间,但对于何为违规“拼的”行为,部分市民和出租车司机并不了解。
在7月25日召开的市出租车行业开展守法经营活动暨迎接创文明城检查会议上,市运管处主任许武雄表示,司机在载客过程中,未取得第一位乘客的同意,是不允许再招揽其他客人的。
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规定:“出租车在营运途中,未经乘客同意,驾驶员不得再招揽他人同乘。”因此,出租车乘运双方一旦达成运输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租车一般不得再招揽他人同乘,若需同乘,则应征得前一乘客的同意,而且必须是乘客明确同意的意思表示。
在第一个乘客同意的情况下,乘车费用要由车上的乘客共同分担,司机不得多收费。例如从梧州大酒店到金晖车站的费用是20元,如果车上坐有4名乘客,每人只要出5元即可,司机不能让每人各出20元。而且只能是在同一个地方乘车,并前往同一个目的地。
如果一名乘客乘坐出租车前往龙圩,司机应向该乘客说明,需要打表前往,但乘客也可以多等几个乘客一同前往,可以共同分担车费。
此外,许武雄介绍,梧州出租车仍有部分司机不习惯给乘客提供发票,或者在提供发票时,多收乘客的钱。发票作为驾乘双方的交易凭证,司机有义务提供。如果是由于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发票,司机应向乘客提供凭证,并在日后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