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余静 见习记者 李晨雨)夏天又至,肉质鲜嫩的田鸡也成了很多人餐桌上的美食。但是,捕捉、销售、食用野生田鸡是否违反了相关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呢?有市民向本报记者提出了疑问。日前,记者对梧州市场出售田鸡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进行咨询。
25日上午,记者走访了新兴市场、南中市场等多个市场,看到很多摊档都有田鸡出售。在新兴市场一个出售田鸡的摊档前,记者向摊主询问,这是否为野生田鸡时,该摊主马上走出来说:“这都是自己夜晚拿电筒在田里逮到的,保证是野生的。”在南中市场的水产行里,出售田鸡的摊档均声称自家的田鸡绝对是野生田鸡。
走访中,据一些摊主介绍,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田鸡有野生和人工饲养两种。在价格方面,野生田鸡比人工饲养的要贵上很多。在京梧市场一个水产档口前,老板娘告诉记者,野生田鸡50元/公斤,而人工饲养的只需20元/公斤。
那么这些在市场上公开出售野生田鸡,是否违反了相关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呢?据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冯灿介绍,田鸡是部分蛙类的俗称,目前市面上大量出售的田鸡种类主要是虎纹蛙。野生虎纹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他蛙类则大多属于“三有”保护物种。但总的来说,蛙类都是有益的动物,因此都受到保护。但是近年来虎纹蛙也被人工大量饲养用作食材。
据冯灿介绍,以前曾接到过市民举报有人在贩卖野生蛙类,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时,对方却能出示进货的相关收据来证明自己所销售的青蛙是从养殖场买回来的,“所以我们在执法时也很难证实对方是否在销售野生蛙类,这给我们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冯灿说,近年来,随着野生青蛙被大量捕捉,现在能捕捉到的个头较大的野生田鸡数量是相当少的。他提醒,市民不应偏信野生田鸡营养价值比人工饲养的要高,更不要轻信摊主所说的,价格较高者是野生田鸡这一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