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郑玉华) 自梧州实现首例人体器官捐献的报道刊登以来,陈彩园的爱心善举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很多市民都希望了解如何才能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而25岁的女青年文婷更是将此善举付诸行动。
器官捐献需社会支持
8月1日下午,我市某物业公司的职员文婷在梧州市红十字会签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赠志愿书》,成为市区第1位、全市第5位自愿报名参加器官捐献的志愿者。
说起自己为何如此年轻、健康就签下捐赠器官志愿书时,25岁的文婷豁达地说,她一直希望通过自己的力量帮助他人,乐于看到对方得到帮助时的笑容,所以,她愿意在身故后通过捐赠器官帮助器官衰竭患者得到重生,但她以前不知道该如何捐献。“从报纸上读到陈彩园的报道后,我更坚定了捐献器官的决心,所以就来市红十字会签字了。”
梧州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黄超亮表示,我市十分需要像文婷这样积极看待器官捐献,将器官捐赠看作是自己生命延续的志愿者。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但每年实施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更多的患者只能在依靠药物和机器维持生命,苦苦等待适合器官出现的过程中,遗憾地离开了人世。事实上,陈彩园也是其中不幸的患者之一。“如果器官捐献工作能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器官资源充足,或许陈彩园就不会离世。让我们感动的是,她捐出了器官,救了四位患者。”黄超亮说。
捐献器官可到红十字会申请
据了解,从2011年7月起,广西正式成为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第二批试点省区。按照自治区卫生部门及红十字会的部署,我市开始进行器官捐献宣传。一年来,“捐献器官,拯救更多生命”的观念已逐渐被许多群众所知晓,但真正付诸行动的市民还比较少。据市红十字会统计,包括已经进行了捐献的陈彩园,以及一位遗体捐献志愿者,目前,我市已经自愿签字参与无偿捐献器官的志愿者仅有5名。
为何器官捐献的爱心事业难以开展?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受传统观念束缚外,不少市民因为对如何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及捐献的相关事宜存在疑问而没有迈出捐献的关键一步。
对此,黄超亮表示,器官捐献没有性别、年龄、民族和种族的限制,也并不是要等到生病或年老后才可以考虑器官捐献。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只是献爱心的一种表现,要捐献器官只需要到市红十字会或当地红十字会机构提出申请,然后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即可。红十字会将建立志愿者的档案,志愿者身故后,将根据志愿者生前的意愿,综合家属的统一意见,由具有器官移植资质医院的专家对志愿者的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进行评估,最后在红十字会的见证下完成器官捐献。
红十字会将跟踪捐献器官的去向
采访中有市民质疑,志愿者签订了器官捐献的志愿书后,一旦遇到意外,医疗机构是否会放弃救治。黄超亮解释,救死扶伤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医疗机构一定会尽全力救治,只有当医疗机构宣布患者抢救无效,明确已经脑死亡,才会实施器官捐献手术。
对于市民担心自己无偿捐献的器官是否会被用于有偿买卖的疑问,黄超亮表示,人体器官捐献是由国家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总会共同开展推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杜绝器官买卖,志愿者所捐献的器官由红十字机构跟踪及确认其移植的对象及结果,确保捐献的器官用于救治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