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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我市连续发生杀人案
警方辟谣:没有“杀人狂”

http://www.wzljl.cn    2012-08-22 08:54    作者:记者 梁颖    来源:西江都市报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梁颖)“梧州出了个杀人狂,晚归的女孩要注意。”近日,一则微博在梧州网友中流传,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和疑问。8月21日,梧州市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广西梧州在线警务”辟谣,称该起故意伤害案只是孤立案件,并非网上所传的“对社会不满的杀人狂”,请市民不要惊慌,也不要传谣。

    “杀人狂”内容微博引关注

    8月19日23时56分,有一位新浪微博网友发布了一条微博:“各位各位,传播传播,梧州出了个杀人狂,说是对社会不满。十四中、逸夫附近等地方出现了杀人案件,请晚归的女孩们要么早回家,要么找地方住!男孩们注意防护! ”

    微博发出后,引起了粉丝们的关注。一些网友表示担忧,在评论中说“好恐怖,晚上不要出去”;有的网友则对微博内容的真实性表示疑问,纷纷提出“求真相”。截止8月21日15时,这条微博已经收到30多条评论,近300次转发。

    警方辟谣派“定心丸”

    梧州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民警从网上掌握了这一传言后,立即与网友提到的案发地“十四中附近”辖区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区分局联系。

    8月21日15时26分,梧州市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广西梧州在线警务”就调查结果发出了微博辟谣:“8月8日中午,市十四中附近某田螺店内发生故意伤害案件一起,店内女性员工冯某被一男子刺伤不治身亡,疑犯已被警方掌握且目前在追捕中。这是一起疑因感情纠纷而引发的普通刑事案件,疑犯作案只针对该名女事主,并无祸及旁人和杀人狂的表现。请大家不要以讹传讹,以免引致市民恐慌。”

    据梧州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该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方式、作案手段等分析,与发生在我市其他城区的故意伤害案件并无关联,应该是一起孤立的案件。目前,警方已经基本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正在实施追逃工作。

    故意散布谣言或被追责

    梧州市公安部门提醒,网友发帖或发微博时应该慎重对待这类有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传言。不要随便发布有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未经证实的信息。对于网上传播的各类未经证实的传言,建议网友不要盲目相信、转发、散布,群众如对我市治安情况有疑问,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各种渠道向市公安部门进行反映或者求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辑: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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