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醉驾,许多人都意识到酒后驾驶四轮的机动车辆、摩托车是要受处罚的,对于电动车、助力车这类车辆,不少人却认为其是非机动车,酒后驾驶这些车辆也没什么大问题。
市民罗成明要经常上夜班,据他介绍,凌晨下班回家的时候偶尔会去吃点东西,经常看见一些人集聚在一起吃宵夜,桌子上还摆放着啤酒,他们在喝酒之后就开电动车或助力车走了。因为在深夜的街道上几乎没有行人,车辆也少,并且对于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认识不足,所以很多人自以为不会有事。
家住西堤一路的市民刘子娟也反映,由于自己房间临街,夜深的时候经常听到街道上飞驰而过的车辆发出巨大的轰鸣声以及驾驶者的喧哗声,往窗外望去,就能看见几辆摩托车或者助力车开得飞快,有的甚至还开成“之”字形路线,一些驾驶员一看就是明显喝了酒。
记者从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醉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至于醉驾电动车和助力车是按什么标准处罚,需要以车辆的技术参数为依据。电动车和助力车的车速、重量及其他方面技术参数,国家都明确规定了生产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以及改装的电动车、助力车都属于超标车辆。在司法实践中,超标助力车和超标电动车经过鉴定部门认定,都是轻便摩托车的一种,属于机动车。因此,酒后驾驶超标助力车和超标电动车,性质等同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一些超标电动车超标助力车的驾驶员,喝了酒之后驾车在道路上行驶,不仅产生噪音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
据了解,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把查处酒后驾驶作为常态性的工作来开展,除了平时以案例警示大力宣传外,在执勤中以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的力度,打击醉驾行为。
目前,我市的确存在超标电动车、超标助力车醉驾的案例。对于醉驾超标电动车超标助力车,是按照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性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进行查处;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50元罚款。
建议
农村也要严查多宣传
在梧州市区,由于宣传到位,查处力度大,大部分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驾驶员都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酒驾。而在农村,酒驾现象令人担忧,不但酒驾非机动车的不少,甚至有酒驾机动车的。据笔者了解,他们不是不知道酒驾是违法行为,而是认为乡下人少没警察,不会被罚,也不容易出什么大问题。笔者建议,交警部门应加大在农村道路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大宣传,让基层群众认识到不管在哪里都不能酒驾,安全第一。(梁远成)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对于酒驾行为固然要处罚,但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也必不可少,笔者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向辖区内的电动车、助力车的销售门店及维修店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让店主在售车修车的时候向客户发放,让电动车、助力车驾驶员了解相关的交通规则,以便提高他们对酒驾危害的认识,避免发生事故。(李自进)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酒驾危害大,笔者认为,杜绝酒驾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开车赴宴千万别喝酒,即使别人劝酒也不要动摇。如果喝了酒,就要找人代驾或等酒醒了再开车。(卓尚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