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梁燕如)市民曾小姐在超市购买一组洗衣液,却发现被收了三份的钱,幸好及时发现拿回了多收的钱。超市对此解释,曾小姐的遭遇只是个案,由收银员操作失误造成,并退回多收钱款。梧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超市购物后,市民仔细核查购物小票显示的商品数量、金额,避免为超市“摆乌龙”买单。
近日,市民曾小姐在南城百货(蓝天店)购买了一些日用品和一组售价是17元的某品牌洗衣液,该组洗衣液是独立三连包。结账时,曾小姐连同其他商品一共支付了115.1元。在回家的路上,曾小姐想想不对劲,于是,回到家她查看了购物小票,发现一组洗衣液被当成了三组,被收了51元。次日,曾小姐来到南城百货(蓝天店)的客服总台说明了情况,客服人员当即核实收费,给曾小姐退还了34元。
针对曾小姐的遭遇,超市客服部负责人罗小姐表示,由于组合式商品外包装的特殊性,易造成一组售价是单件商品价格的错觉,收银员因而多计费。截至记者采访,超市只接到曾小姐一例投诉。针对这种情况,超市已经提醒收银员注意核实连包成组商品的售价。此外,罗小姐提醒,市民购物后要保留购物小票。当发现收费异常,可凭小票反映到客服部,超市核实情况后,会做相应处理。
记者在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市民在超市购物后,组合式单件商品被当成多件商品收费的投诉并不多,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晚昌分析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多是由收银员操作不当造成,非商场故意为之。记者同时了解到,在超市购物类投诉中,市民针对商品实际收费与价签所示不相符的投诉则相对居多。
针对超市存在的标价、收费乱象,李晚昌提醒,市民在购物后,一定要保留购物小票作为维权凭证,并核实商品的数量、金额与实际消费是否相符。出现消费纠纷时,市民可凭购物小票到卖场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市民可到辖区工商部门或市消费者协会,让工商人员协助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