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关于推行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有关问题的通知》(梧组通字〔2012〕56号)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推荐梧州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考评中心”)主任、副主任各1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推荐的职位及名额
1.市考评中心主任1名(管理岗位)。
2.市考评中心副主任1名(管理岗位)。
3.市考评中心工作人员3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公开推荐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推荐范围面向梧州市(含中直、区直驻梧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开推荐。
(二)基本条件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事业心强,开拓进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 具备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组织人事工作经历者优先。
4.推荐为市考评中心主任人选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推荐为市考评中心副主任人选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推荐为市考评中心工作人员人选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
5.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推荐为市考评中心主任人选的,应当现担任正科级职务或相当于正科级职务;推荐为市考评中心副主任人选的,应当现担任副科级职务或相当于副科级职务。
7.身体健康。 8.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公开推荐的方式及截止时间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3种方式进行,直接向市委组织部推荐。
1.组织推荐的,须经单位党委(党组)或县(市、区)委组织部上报推荐人选。推荐材料包括:《梧州市公开推荐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人员推荐表(组织推荐)》(附件1)、推荐人选近三年来的主要表现材料。
2.群众举荐的,举荐人必须如实填写《梧州市公开推荐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人员推荐表(群众举荐)》(附件2),介绍举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并署名。
3.个人自荐的,自荐人必须如实填写《梧州市公开推荐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人员个人推荐表(个人自荐)》(附件3)并署名。同一人选只限被推荐1个职位,若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由市委组织部视具体情况从中确定1个推荐职位。
本公告电子版及相关表格可在梧州党建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梧州零距离网下载。请于2012年10月22日18:00前将相关推荐材料(书面材料)送交市委组织部。
材料送交地址:梧州市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912室市委组织部办公室(邮编:543003);联系电话:0774-6021833;传真:0774-6021835。若以信件邮寄方式报送材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市委组织部设立公开推荐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74-6021846或12380-1;信件举报请邮寄至:梧州市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1楼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543003)。
附件(点击下载):
1.梧州市公开推荐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人员推荐表(组织推荐)
2.梧州市公开推荐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人员推荐表(群众举荐)
3.梧州市公开推荐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人员推荐表(个人自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