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标志可罚5000元
《征求意见稿》拟定,自治区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梧州骑楼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建设。梧州市政府设立梧州骑楼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监督骑楼文化街区保护工作。
另外,《征求意见稿》拟定,定梧州市政府应当在梧州骑楼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入口设立保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标志。
如果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对骑楼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最高可罚10万元
《征求意见稿》拟定,梧州骑楼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建筑修缮和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保护图则要求,修旧如旧。梧州市政府应当建设骑楼民俗文化特色街区,挖掘、整理民俗文化,举办传统民俗活动,展示地方传统产品及民间工艺,继承弘扬优秀民俗文化。
如果擅自对骑楼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骑楼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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