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见习记者 杨桂宁) 近日,家住北山路东六巷的市民黄先生,在家附近活动时,突然遭一名精神病患者袭击,导致腿部受伤。而这名精神病患者事发后就走了,至今都没有回家。对此,梧州市救助站呼吁,应积极争取社会力量,设立精神病人治疗救助基金,建立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避免该类事件的发生伤及无辜。
低保金付不起治疗费
据认识这名精神病患者的邻居介绍,今年50多岁的黄某住在北山路东六巷,今年以来开始出现袭击、殴打居民和路人的行为。10月9日那天,黄先生正在自家门前附近活动,黄某突然发病,就拿着一块石头冲了过去,猛砸黄先生的腿,导致黄先生脚跟被砸伤。采访中,附近不少居民都表示,很担心黄某会再次伤人。
虽然如此,但黄某的身世也令人心酸。黄某的邻居告诉记者,黄某的父母已经不在了,只有一个哥哥,看起来精神上也有些问题。平时黄某的亲戚都会将吃的东西挂在她家门口,让黄某饿了就自己拿来吃。因为黄某有袭击路人的倾向,社区工作人员也曾动员黄某的亲戚将她送到送到精神病院治疗,但没过几天黄某就又回来了,原因是无法负担住在精神病院每月所需1000多元的治疗费,虽然黄某每个月可以领到300多元的低保,但这些费用离住院所需的医药费相差甚远。因此,关于黄某的治疗问题就被搁置下来了。
采访中,不少市民都希望政府能设立收留这种家庭困难的精神病机构或者建立一个类似的基金,收留以及帮助这些人治疗。同时也希望黄某的监护人能够照看好她,以免给他人带来伤害,造成社会危害。
全社会动员建立救助体系
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梧州市救助站。市救助站副站长邱宗政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像黄某的情况,辖区的社区和派出所应该配合监护人将她送到医院进行医治,然后再通过正常的渠道向国家申请救助资金。但从上述的情况来看,社区已尽了能力,不但为她申请到了低保,在父母不在的情况下,还动员黄某的亲戚将她送到医院治疗。
据邱宗政介绍,一般精神病患者家庭每年需支出2万元左右,重症患者家庭支出高达10多万元。由于监护成本高、治疗期限长、医疗费用大、耗时长,并且病人出院后须坚持长期服药,加上精神病患者大多数家庭较贫困,这些家庭既要解决病人的医疗费用,又要支撑他们的生活费用,难以承受长期高昂的费用,精神病高发病率与低治疗率并存的现状,成为社会负担。
邱宗政建议,要解决类似患者黄某的问题,单靠政府还不行,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多方筹措资金,设立精神病人治疗救助基金,建立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