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欧蕾蕾)近日,本报收到多位读者报料,反映家中收到的9月—10月这一抄表周期的电费账单中,阶梯电价各档用电基数均低于之前公布的基数,而且,从报料者提供的几张电费单看,每个小区第一档用电基数又不一样。对此,梧州供电局表示,由于9月与10月这一抄表周期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所以各档基数出现了变动。
“为什么我10月收到的电费单,第一档用电基数下降为171度了?”拿着电费单,梁女士向记者道出了心中的疑问,自己所居住的小区,同一栋楼内居民阶梯电价的第一档基数,均由190度降为171度。梁女士表示,用电基数发生调整是9月—10月这一抄表周期的电费单中开始出现的,之前一直没有发生类似情况。
同样,多名读者就阶梯电价各档基数发生调整这一问题产生疑问。记者了解到,除了各档基数发生变化外,不同居住地段基数调整的幅度也不尽相同。如梁女士居住的山水华庭小区,第一档用电基数调整为171度,而福兴花园小区则调整为186度,升龙秀湾小区也调整至176度。
为何居民电价的用电基数会发生变化,而变化的幅度也各有参差。针对上述问题,记者来到梧州供电局了解情况。该局电费班班长沈俊明告诉记者,用电基数的变动,与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的各档基数不同有关。
沈俊明表示,在全区推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相关文件中表明,鉴于我区居民用户受到季节性及地域性因素影响,因而将全年划分为用电高峰月份和非用电高峰月份。其中,每年的1、2、6、7、8、9月为用电高峰月份,第一档电量为190度,第二档电量为190度—290度,第三档电量为290度以上。而每年的3、4、5、10、11、12月为非用电高峰月份,第一档电量为150度,第二档为150度—250度,第三档电量为250以上。沈俊明说,居民发现电费单中用电基数“减少”,实为10月份已经进入非用电高峰月份,所以各档的用电基数发生变动。
此外,按照文件规定,抄表周期内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基数按天数比例分摊。如此一来,因为各个地段的抄表日期不同,有前有后,基数分摊的额度也随之变化,所以,就出现了各个地段基数调整幅度不同的情况。
沈俊明说,按照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的月份分布,每年会有4次类似的各档电费基数调整,且调整幅度不一的情况出现,分别为12月—1月、2月—3月、5月—6月和9月—10月这四个抄表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