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杨宗林) 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其背景、意义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昨天,参与该条例立法起草的部门梧州市法制办披露了个中细节。
条例起草源自历史价值
据条例草案主要执笔人梧州市法制办科长肖则理介绍,梧州骑楼始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河东旧城区一平方公里的骑楼历史风貌建筑群。梧州骑楼不仅是梧州的城市名片,更是梧州人民的历史文化财富。“正因如此,梧州市委、市政府一直重视对骑楼城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自2003年起我市对骑楼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整治,修缮了骑楼牌坊和骑楼建筑,对骑楼历史建筑的完好保护起到了重大作用。”
去年底,有关领导来梧考察骑楼城后认为,梧州骑楼城是目前保存较为完好的岭南特色建筑,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应该立法对其进行更好的保护。
2012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梧州骑楼保护条例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2012年完成的五件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之一,并明确该条例由梧州市人民政府起草,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梧州骑楼文化街保护条例,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肖则理说。
将在年内完成立法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将是广西专门为梧州设立的第一部法律,也是广西第一部专门为保护人文景观进行的地方立法,具有积极的开创意义。
肖则理介绍,按照常规立法步骤,应该先由地方政府对需要立法保护的对象开展为期一年的调查研究,然后将可行性调查报告上交自治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获得立项后进行长达一年时间的起草,然后再将草案上报自治区人大,人大审议过程又需要一年。“如果每项工作都顺利,立一部法律最快也要三年的时间,有的甚至长达十几年。”
“但梧州骑楼城保护条例是超常规完成起草工作的,并于今年4月上旬通过了自治区立法立项。”肖则理说,自治区要求必须在今年内完成立法工作。市政府组织市委宣传部、人大法制委、法制办、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委、市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文化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公安消防支队以及万秀区政府等13个部门单位成立立法起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条例》立法起草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前期准备,今年7月份进入草案编写阶段。8月1日,梧州市政府向全市各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广泛听取意见;8月14日至17日,立法起草小组进行了为期4天的全封闭式草案编写。
肖则理说,“几乎是每周出一稿,先后经过了10次修改,最终拟出较为符合梧州实际的条例草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4日,梧州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草案,并于当月底,将条例草案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