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犯规与罚则
(一)犯规
1、侵人犯规:
(1)在场上裁判员口令“开始”前或鸣哨喊“停”后进攻对方。
(2)用禁用的方法击中对方。
2、技术犯规:
(1)处于不利状况时要求暂停。
(2)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3、违反赛风赛纪:
比赛中对裁判员或运动员、观众有不礼貌的行为、语言或有其他不服从裁判的行为。
(二)罚则
1、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对方得2分。
2、没出现一次侵人犯规或违反赛风赛纪,警告一次,对方得3分。
3、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当场的比赛资格,判对方为胜方。
4、使用禁用的方法导致对方受伤不能比赛的,经现场医生鉴定和大会决定,判对方为胜方。
六、裁判
(一)闯阵环节狮艺评分裁判员3名,动作失误扣分裁判员3名,按照《南狮擂台竞赛规则》不足部分按照《2008国际舞龙舞狮竞赛规则、裁判法》对闯阵环节狮艺进行评分。
(二)擂台对打环节设擂台边裁判6名,场上裁判员1名。
1、擂台6名边裁判分别由3名边裁判员对场上比赛的红、黑双方来进行从不同角度观察台上运动员的得分及违规情况并做好记录。
2、场上裁判员主要是控制场上秩序,并对运动员下台、倒地、警告、劝告等情况进行判罚和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