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龙锦霞)家住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竹湾村六组的严秀珍是特困户。今年7月,她因患感染性心脏内膜炎到市人民医院治疗。虽然严秀珍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她个人要承担13000多元的治疗费,还是感觉很吃力。
像严秀珍一样,我市许多困难群众尽管参加了相关医疗保险,但在患重大疾病住院时,面对巨额医疗费用支出仍一筹莫展。为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的就医压力,我市三城区民政部门相继着手修改、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标准。
民政部门修改救助办法
昨日,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我市蝶山、万秀、长洲三城区民政部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困难群体(包括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实施相应的医疗救助,包括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医疗保险、住院医疗救助等。但多年前制定的救助标准已跟不上目前的医疗费用水平。
为让困难群众病有所医,近期各城区民政部门在原有的救助办法基础上,着手修改、完善相关救助标准。目前,长洲区民政部门已完成修改工作,并已从今年10月起,对辖区困难城乡居民施行新的医疗救助办法。
救助对象可提出申请
据长洲区民政局局长卢汉全介绍,近期长洲区新出台的医疗救助办法,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
据了解,长洲区新医疗救助办法除了面向常规救助对象,还增加了重点优抚对象,包括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独生子女户、纯二女户、诚信计生对象户;个人已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据悉,低收入家庭是指,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196元/人,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人。
此外,长洲区新救助办法提高了各类救助金额标准。其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无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五保对象、优抚对象、独生子女户、农村中的纯二女户不设救助起付线,对其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治疗费用按全额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金额为40000元。
与此同时,蝶山、万秀区民政部门正在抓紧完善相应的救助办法,以扩大困难群众的受惠面和提高救助金额标准。据蝶山、万秀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蝶山、万秀城区民政部门仍在执行旧的救助办法。在新的医疗救助办法出台后,民政部门会通过社区、村委会告知辖区居民群众。此外,三城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时,都可通过社区、村委会向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