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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不得使用“野味”字样招徕顾客
我市开展整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专项行动

http://www.wzljl.cn    2012-12-11 09:05    作者:梁燕如 陈欣    来源:西江都市报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陈欣) 市场、超市、餐馆等场所都有可能藏匿有被贩卖的野生动物。从12月10日起,全市(含三县一市)工商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专项行为。工商部门提醒,各类餐饮企业不得使用“山货、野味、野生”等字样招徕顾客。

 近来,市民经常能在市场周边看到农民打扮的人挑着“野味”出售。针对该情况,昨日,工商执法人员巡查各大市场及其周边路段。

 在南中市场活禽水产行,执法人员向某田鸡销售商咨询田鸡来源。据悉,田鸡学名虎纹蛙,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明令禁止猎捕和销售。人工养殖、经营虎纹蛙,需先取得合法资格。该经营者表示,其销售的田鸡是“从饲养户购进的。”记者看到,该经营者在售的田鸡普遍体型较大。对此,执法人员介绍说,目前市面在售田鸡多为人工饲养,体型一般较大,有一些不法商家用饲养田鸡冒充野生田鸡进行销售。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怡景市场,向某销售蛇类经营者询问蛇的种类和来源。记者现场看到,该经营者在售的蛇体型较小,大部分蛇的身上没有花纹,其中一两条蛇的身上有斑纹。经营者表示,在售的都是普通泥蛇。看到在售的蛇类没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品种,执法人员提醒经营者,一旦发现有人兜售野生动物应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执法人员当天还巡查了大塘市场和沃尔玛超市,暂未发现有不法分子兜售野生动物。

 针对小餐馆是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加工的“重灾区”,执法人员还检查了大塘市场附近某饭店。执法人员先检查了该饭店的菜谱,看到菜谱上所列的都是普通家常菜,执法人员提醒,“经营过程中,店名、门牌、菜谱等不得出现‘山货、野味、野生’等字样,不得引起消费者误解。”执法人员还到厨房检查冰箱,确认无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储藏在内。

 同时,记者在市工商局市场科了解到,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将重点查处出售、收购、加工、运输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市民发现商家违法经营野生动物时,可拨打12315举报。

编辑:周文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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