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陈素雅 通讯员 刘凤玲) 自明年1月1日起,卫生部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正式实施,要求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致敏原”。但是,不少梧州市民购物时对此却鲜少注意,很多食品销售人员也不甚在意。但医生提醒,现代人饮食结构复杂,过敏人群有增多态势,排除食品的过敏原对保持身体健康有好处。
食品甚少标注“致敏原”
家住富民路的市民马先生平时购买食品时会比较关注食品的配方表。他说,“因为我有乳糖不耐症,对牛奶过敏,平时都很小心。但偶尔还是会因吃了含牛奶的零食导致身体不适。”
记者走访市内数家大型超市发现,对于所含致敏原物质,不少食品尤其是散装食品只字不提。记者在某大型超市的零食柜台也随机查看了可能含有牛奶、花生等致敏原的食品,其中绝大部分都没有标出致敏原信息提示。
在一款国际知名品牌饮料的配料表上,厂家标明了产品可能含有微量的花生和果仁。为此,记者联系了该产品的消费者服务电话,工作人员解释称:“‘可能含微量花生、果仁和芝麻’并非指食品中含有花生、果仁和芝麻,而是因为如果该生产线还生产含花生、果仁等食品的其他产品,可能会有微量被带入此产品。”对方表示,正是为了提示对此类物质起过敏反应的人群,才会有如此标示。
留意提示细节甚为重要
针对产品包装上的“致敏原”信息,记者在超市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大部分表示虽然对致敏信息标注一事不太清楚,但自己却的确曾因吃了某些食物导致过敏。受访的销售人员普遍表示,商品品种太多,很难记全,建议消费者根据配料表自行判断。
对此,梧州市工人医院变态反应科主任医师江萍介绍,食品标注致敏原信息很有必要,因为即使一些普通的食物和饮料,如高蛋白的海产品、啤酒或含酒精的饮料类,均有可能引起部分人群的过敏症状。近年来,因食用甲鱼、花粉等各种原因造成过敏而前往医院就诊的市民呈现增多趋势。
江萍提醒,为了避免因饮食导致过敏,曾有过敏史的市民可以先到医院做致敏原测试,这样在挑选食品时才能结合外包装上的提示,避免过敏。一旦市民误食致敏食品后,如果观察一段时间红肿、瘙痒等过敏症状仍不见好转,家人还应及时将其送往医院,以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