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余静)近日,84岁的罗婆婆乘坐公交车,上车的时候被准备合上的车门撞到,导致腰部淤青、疼痛。对此,市珍宝巴士公司的管理人士以及律师均表示,乘客遇到安全问题,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应保留有效证据。
据罗婆婆的女儿吴女士透露,罗婆婆平时喜欢出去散步,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许,她从十五中公交站上车,准备乘坐3路公交车前往新兴市场。当时,在十五中站上车的人只有两个,罗婆婆是第二个上车的人,谁知她刚刚迈上一条腿,开车的女司机就关门了,还来不及迈上另一条腿的罗婆婆被车门撞了一下。随后,罗婆婆马上大声呼叫“夹到人了”,女司机得知后立刻打开门,并将她扶到车上坐好,但由于被撞到的腰部太疼,罗婆婆不得不提前在市政府广场站下车。
“八十几岁的老人了,那里经得起车门的一撞,当时我妈都疼得哭了。因为身上钱带的不多,又没带医保卡,所以没有到医院就诊就回家了,到家后我弟弟给她贴了止痛药膏。”吴女士说,这两天罗婆婆只要一咳嗽,腰部就剧烈疼痛。
“母亲的腰痛了两天,目前看还没有大问题,如果过几天情况不太好的话就得去医院看看。”16日晚,吴女士拨打本报报料热线告诉记者,母亲伤势看来暂时没有大碍。由于当时那位女司机也立即将母亲扶上车,所以暂时不想追究太多。但吴女士建议,因为老人、孕妇等行动比较迟缓,司机应确保所有乘客都上车后才关门,否则会导致乘客易被车门夹伤或发生其他不幸。
针对此事,17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3路公交车所属的梧州市珍宝巴士公司。该公司营运部工作人员介绍,每个月公司都会对司机进行两次安全培训,规定司机必须在公交车停稳了才能开门,关闭好前后门才能开车。对于罗婆婆的遭遇,该工作人员表示,乘客在乘坐公交车时,如遇到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当即与司机进行交涉;也可记下车号和公交车司机工作号,向珍宝巴士公司进行投诉。
对此,益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先生介绍,如果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设施的过程中,由于司机操作不当而受伤,应当保存有效证据,如车牌号、司机工作号、录音、照片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