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日宣布,为进一步减轻存档企业和群众负担,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日前决定大幅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标准,平均降幅近40%。
两部门发出的相关通知规定,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原人事部认定资质的单位收取的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由现行的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5元降为1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