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报料热线报道(记者 梁燕如)近日,市民黄女士购买了一台可获得300元“节能补贴”的某品牌液晶电视机,付清款项后,销售人员却要求黄女士另付100元“订货金”。为此,梧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年末商家促销活动增多,市民购买促销家电时,要了解清楚各种收费项目,并及时索取收款收据。
个案:买现货要交“订货金”
日前,黄女士在河东某大型超市的家电销售专区购买了一台原价1799元、可获补贴300元“节能补贴”的某品牌液晶电视机。黄女士付清款项后,拿着收费凭证回到该品牌液晶电视机销售专区准备提货时,销售人员却表示,需要再交100元“订货金”方可送货。
黄女士表示,当时,她已经注意到自己购买的电视机售价牌上注明有需支付100元“订货金”,也从销售人员口中得知该款特价机数量有限。但黄女士表示,卖场有现货,自己现场交钱,没有经过订货环节,就不应该收取订货金。此外,黄女士表示,交了100元后,也没有得到“订货金”的任何收款凭证。
带着黄女士的疑问,记者来到黄女士购物的超市了解情况。据该超市相关负责人解释,为杜绝销售人员巧立名目收费的情况出现,黄女士如果对收费情况存有疑问,可以拿着购买电视机的相关票据到超市客服总台反映,超市会配合调查,并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提醒:可索要各类收费凭证
此外,针对年末家电卖场促销活动,记者走访发现,市区部分卖场的促销广告用词含糊,消费者很难对特价商品一目了然,而部分特价商品则存在缺货现象。
12月22日,记者在新兴一路某家电卖场了解到,该卖场推出凭购物发票低价换购家电的促销活动。记者从该卖场广告传单上看到,一些特价家电只标注是“国产”或“合资”,具体的品牌型号需要市民到店内咨询方能了解。此外,该卖场内还贴出声明提醒市民,因印刷错误导致传单上部分促销家电的售价、型号出错,并在声明中做出相关更正。
在新兴二路某家电卖场某品牌液晶电视机销售专区,据销售人员表示,该品牌促销价不到1300元的32寸液晶电视机已经缺货。走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号称“特价促销”的家电数量有限。有销售人员坦言,“低价机型”多数是商家使用的促销噱头,提供的机型数量不多,且款式偏旧、功能偏少。
为此,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提醒,市民要理性对待商家年末促销。消费者在购买促销家电时,要了解清楚收费内容以及零配件收费标准等,同时要求商家开具各项收费的收据,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能举证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