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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扎堆清理交通违法记录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正确理解新规衔接问题
记分周期会跨年分值标准以发生时间为据

http://www.wzljl.cn    2012-12-27 08:56    作者:记者 黄东荣 通讯员 陈家龙    来源:梧州日报

    梧州日报讯(记者 黄东荣 通讯员 陈家龙)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在即,连日来,许多车主、司机忙着到交警部门业务窗口咨询和办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事项。市公安交警部门就此作出解释,交通违法行处理以发生时间为依据,而不以接受处理的时间为界定,即今年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仍按照现行规定处理,明年1月1日起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录则按新规处理。

    12月26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业务窗口前看到,有30多拿着驾驶证的机动车行驶证排队等候办理交通违法记录处理。“有朋友告诉我说,拖到明年再处理的话,扣分将更厉害,所以就赶紧来办。”在广东省郁南县从事出租车经营的司机黎明华说。今年11月,他搭乘三名客人从郁南县到梧州市区,在西堤路经过奥奇丽路口时闯红灯,被电子警察抓拍记录。“我的驾驶证已被多次记分,这个周期所剩的分已不多了,明年扣分更厉害,到时再处理就麻烦了。”货车司机甘先生说。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介绍,12月以来,前来办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驾驶人较之前明显增加,本周更是每天都超过两百人。与此同时,各县(市)交警大队办证大厅的情形也相类似。个中原因,是因为不少驾驶员听信“如不在年底前‘清分’,明年多个违法项目的记分将翻倍”等传言,赶在年末前来处理交通违法记录。

    对于车主和驾驶人扎堆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负责人解释,很多人将一个记分周期误解为一个自然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计分时间系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累计满12个月为一个周期。例如,某人于今年5月29日初次取得驾驶证,其第一个记分周期即为今年5月29日至明年5月28日。

    另外,一些车主和驾驶人在接受采访中认为,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被记满12分,这个周期结束后记分将自动清零,罚款就可以“不着急交”。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中队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只有记分罚款在周期结束前已缴清,下一周期开始时,系统才会对其驾驶证的扣分清零,否则被记分值将被转入下一周期。

    该负责人提醒,对于今年1至11月领取驾驶证的驾驶人来说,需要面对新旧两种记分方式。比如现记分达到6分以上的驾驶人需特别注意,由于未满一个记分周期,明年1月1日新规实施后,系统将继续以“周期”为单位累积记分。由于新规提高了多项记分分值,驾驶人如不小心行驶,很容易在一个周期内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将必须参加培训学习和考试。

编辑: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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