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杨桂宁) 近日,在藤县城中派出所门前停放的一辆摩托车引起了不少群众的注意,该摩托车的后轮是用一副手铐锁住的。手铐变成车锁,原因何在?对此事,藤县派出所方面未接受采访,而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则表示将会展开调查。
12月22日中午11时许,记者在藤县登俊路城中派出所门口的人行道上看到,一辆无牌红色两轮摩托车被人用一副手铐锁住了车后轮。“手铐应该是警察在特定的环境之下才能使用,现在居然用来锁摩托车。”市民马女士诧异地说道。
12月26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梧州市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
梧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的副支队长肖伟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的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逃脱、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肖伟玲说,督察支队将会对此事展开调查。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对公安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
12月27日上午,记者拨打了藤县城中派出所的办公电话进行咨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他只是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对情况不了解。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会将记者反映的情况向派出所所长汇报,让所长与记者联系。但之后记者一直未接到城中派出所方面打来的电话。随后,记者根据之前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拨通了该派出所所长的电话,并表明身份,表达采访意图,但对方未接受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