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余静) 近日,河南洛阳一名小孩因为氢气球爆炸、燃烧导致严重烧伤,最终医治无效不幸死亡的新闻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日前,记者对本地气球市场进行了走访,发现市场上售卖的气球仍以氢气球为主。再深入采访却发现,对此现象,却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
12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在市妇幼保健院门口,记者看到了经常在此卖气球的小贩徐先生,当时,他的手上还有七八个气球没卖出去。“一个五块钱,今天早上9点多就出来了,拿了四五十个,一下子就卖了好多。”徐先生告诉记者,天气好的话生意也好,一般情况下,一天能卖出二三十个。“里面充的是什么气体呢?”记者问道,“全部都是氢气球。”徐先生说。
“听说有些可以飞起来的气球里面充的是氮气,我们这边卖的好像都是氢气球,遇明火会爆炸的话实在太危险了,不知道是哪个部门来管。”市民杨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那市面上所出售的花花绿绿的能够飞起来的气球,里面充的是氢气还是氮气呢?在市红会医院门口,出售气球的小贩容先生告诉记者,氢气球一个才四五块钱,氮气球比氢气球贵多了,成本太高,划不来。
据了解,中国气象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教育部等部门早在2006年7月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惰性气体取代氢气作为气球的填充物,同时严禁手持氢气球的施放活动,并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禁止灌充、施放氢气球及其升空物,严禁在各种场合灌充手持氢气球。
但对于如何监管,由哪些部门来管,该通知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12月28日,就氢气球的质量及监管问题,记者分别致电了三个部门。
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小贩售卖的氢气球质量是否安全的问题,建议记者到市安监局去了解。
接着,记者致电市安监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安监部门负责生产这一环节的监管工作,氢气球已经拿到市面上出售,因此流动摊贩的问题,应该由城监部门负责。
随后,记者致电城监部门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根据流动摊贩所经营的地点来划分,应由城区城监大队来执法,但是,由于这些摊贩具有流动性,城监执法人员到现场他们就离开,执法人员一离开,他们就又冒头,执法效果不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