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梁颖) 今年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新交规》)中,对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规定一次扣3分。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在我市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上,鲜见过往机动车能主动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对于市民来说,在这样的路口过马路还是要担惊受怕。
近日下午6时许,蝶山二路龙骨冲路口车来车往,市民张丽芳站在人行横道准备过马路,眼看着往来车辆稍微少了一些,张丽芳刚迈出第一步,一辆面包车便按着喇叭急匆匆开了过来,没有一点要减速让行的意思,她只好赶紧退了回来。
在马路边站了一分多钟,机动车一辆接着一辆络绎不绝地开过,站在张丽芳身边等着过马路的市民也增加到四五个,这时候大家才互相壮着胆走上了斑马线。看到“抱团”过马路的市民,一些过往的机动车才减速避让。
“要过个马路可真难。”采访中,超过八成的受访市民发出感叹。
记者也在市区数个没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体验了过马路的艰辛。记者在现场发现,当只有一名行人在等候时,过往车辆基本不会减速避让行人通行。即使行人已经走过了人行横道的一半,站到了马路中间,另一个方向驶来的车辆也很少能主动减速或停车让行。
“开车经过人行横道时,你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吗?”面对采访,有的司机表示看见老人、小孩、孕妇等需要帮助的人过马路时,会主动减速、停车、避让;有的司机则坦言自己确实没有太在意,以后会更注意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扣3分。
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负责人说,人行横道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交通信号,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有特别的通行权利。
今年以来,梧州市交警部门一直在开展“礼让斑马线”行动,倡导司机行经人行横道时,应依法减速避让行人。新交规实施后,交警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现场执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