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罗丽思) 今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正式施行,不标注主要营养素信息可视为不合格产品不允许销售。近日,记者走访市内多家超市、卖场发现,不少预包装食品已经按照要求标注营养成分,有助于市民合理膳食。
根据《通则》规定,凡是预包装食品,必须在标签上强制标示4种营养成分和能量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4种营养成分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在市内的大型超市各类食品柜台中,记者看到饼干、饮料、凉果、糖果、方便面、牛奶等包装袋上均有营养标签,标明了4种营养成分和能量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但在一些简易包装的速冻食品和酱油产品包装袋上,却没有发现营养标签。而根据《通则》规定,对于单项营养素含量较高、对营养素日摄入量影响较大的食品,如腐乳类、酱腌菜(咸菜)、酱油、酱类(黄酱、肉酱、辣酱、豆瓣酱等)以及复合调味料等,应当标示营养标签。
对于食品包装标注营养标签,大多数消费者表示,有助于选购适合自己的食品。“我有高血压,医生提醒我不要吃含钠过多的食物,所以我买酱油时,就看看哪种含钠低一些。”在新兴二路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市民夏侯涓正在仔细分辨各种酱油的钠含量,然后选择了一款钠含量相对较少的生抽。
据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根据《通则》的相关要求,下发通知,要求企业根据要求执行标准,在包装上标注食品的营养成分。在今后开展的检查中,如发现不合规的企业,将要负主体责任。
但记者也注意到,《通则》的附录中,标明了能量及四大营养素的最高参考值,能量是8400千焦、蛋白质是60克、脂肪是不超过60克、碳水化合物是300克、钠是2000毫克,这是一个成年人每天所需的基本能量和四大营养素摄入量。市民在了解营养标签中的相应内容后,就可调整膳食和运动量,做到“量入为出”。但该数值只是参考,市民因性别、体重、年龄、体育活动的不同,每日所需的营养元素与此数值略有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