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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不规范户外广告
今后推行统一设计统一制作

http://www.wzljl.cn    2013-01-22 09:44    作者:记者 赵洋 实习生 李林青    来源:西江都市报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赵洋 实习生 李林青)近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根据通知,近期我市将整治“缺胳膊少腿”的户外广告,随风乱舞的破旧横幅,随意乱贴的城市“牛皮癣”,以营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从1月上旬起至3月30日,梧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万秀、蝶山、长洲等3个城区政府将联手执法,对不符合设置规划、未经登记审批擅自发布等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整治活动的主要范围为梧州市中心城区,主要路段包括中山路、南环路、文澜一路、文澜二路等25条主要街道,以及城市商业大街、步行街等区域。

    户外广告整治范围包括: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景观的;设置期满超期设置的;未定期维护、维修造成户外广告设施油漆脱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年久失修、亮化设施显示不完整的。

    门店招牌整治范围包括:一店多个招牌的;在同一栋楼体或建筑物上设置的门店招牌高度、厚度不一致的;油漆脱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年久失修、招牌不完整及其他不符合设置要求的。

    其他户外广告整治范围包括:占用绿地、阻碍交通、占用人行道的沿路户外广告和招牌;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树木、线杆、围墙、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公用设施上设置的广告和招牌。

    霓虹灯招牌整治范围包括:亮化设施损坏,显示不完整的;繁华地段招牌没有设置霓虹灯的,要引导店铺规范设置。

    《通知》要求,今后门店招牌广告要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材质,参照预选承包商的办法,推行统一由三至五家广告公司制作,逐步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管理制度,实施长效管理。

    梧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容市貌科表示,目前正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及措施,争取个体经营业主和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春节过后将发布通知,拆除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

编辑:钟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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