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杨宗林 通讯员 梁国强)近日,崇左市左江河段受到污染,造成河段内大量鱼类死亡,沿江群众饮用水受到一定影响。昨日,市环保局表示,受污染河水在崇左市境内已经恢复正常,虽然左江属西江水系,但是不会影响到我市浔江河段水质。
1月20日,崇左市左江河段受到污染,造成该河段河鱼出现死亡。一些市民担心此次水污染牵涉到梧州饮用水安全,本报曾对相关事件进行报道(详见本报2月3日二版)。2月1日,市环保局表示,我市暂未收到有关部门对于该事件的通报,但会密切监测我市饮用水各项指标。
昨日,市环保局介绍了事件最新进展。根据崇左市环保局《关于崇左市“1·20”水污染事故致梧州市环保局的函》:1月20日,崇左市左江河段出现污染,主要污染物是高浓度有机物废水,事故主要原因,为广西崇左市凯源酒业化工有限公司违法排放高浓度酒精废液至左江,废水消耗了江河水中大量的溶解氧,致使河水溶解氧偏低,属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事故发生后,崇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一直在污染河段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受污染河段除溶解氧偏低外,其余21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不影响饮用。2月3日,经崇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受污染河水在崇左市境内已经恢复正常,不会涉及到我市浔江河段的水环境质量。
此外,市环保局表示,据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未发现我市水质异常,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不会影响饮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