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丽思)春节7天假期对于离家乡远的上班族而言难解思乡苦,家在外地的上班族大呼“不过瘾”。为了延长这个假期,一些上班族提出,是否可调用探亲假,连同春节假期一起拼假。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回应,根据有关规定,探亲假假期已包括了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在市内一家行政单位工作的赵小姐家乡在沈阳,由于离家路途遥远及工作原因,已很久未回家探望父母。今年春节,她打算申请休探亲假,“听说探亲假假期较长,我希望探亲假能连同春节的几天假期一起休,延长回家的时间,并报销探亲假路费,但未获得单位的批准。”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离家远的上班族为延长回家时间,也有与赵小姐相似的想法。探亲假如何休,是否能与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连休,记者就此咨询了市人社部门。
据了解,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与父母团聚的假期。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根据《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这些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因此并不存在连休的说法。
而在报销路费方面,职工探亲路费包括往返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乘坐出租车不予报销)、途中住宿费。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