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杨桂宁) 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部分市民会购买鱼类、乌龟等动物到野外放生,一些有识之士担心这种随意的放生行为会影响我市的生态环境平衡。对此,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和渔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醒“放生族”,放生需谨慎,小心做善事变成破坏生态平衡。
记者走访:市民不懂“什么能放生”
最近,家住鸳江路的刘小姐发现,随着天气的回暖,时常会有市民将一些动物拿到江边放生。刘小姐认为,市民们放生动物是想做善事,这本无可厚非。但对于哪些动物才适合放生很多市民都不知道,这就难免会出现因乱放生影响环境的情况。
市民陈先生就属于“放生族”,每年,他都会花钱买些鱼类和乌龟到江边放生。但他坦言,自己并没有考虑过放生会给本地环境带来影响。
3月5日中午,记者走访了位于鸳江丽港的水生动物销售点。记者在现场看到,销售点除了出售常见的泥鳅、黄鳝、虾等动物外,鳄龟、巴西龟等也随处可见。一名摊贩告诉记者,有市民喜欢购买鱼、乌龟等动物用于放生。
“帮我选些容易成活的乌龟,放生用的。”记者走访时,恰遇一位来此买乌龟放生的唐女士。根据唐女士的要求,摊贩为她选择了包括巴西龟在内的两三种龟。“我不知道哪些动物能放生,就是选一些容易存活的鱼和乌龟。”唐女士告诉记者,她是替母亲来买放生动物的。
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十名前来购买宠物的市民,他们均表示不知道什么动物能放生。
管理部门:放生“外来户”需提前申请
那么,市民究竟如何放生才合理合规呢?记者从市渔政管理站了解到,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确需放流其他苗种的,应当通过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应当依法进入检验检疫,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
记者从市野生动物保护站了解到,虽然外来物种对我市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现象暂未发现,但该站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想要向野外放生动物,尤其是放生一些外来物种时,必须向林业或渔业部门申请,并由相关专家对放生物种的生存能力及危害性进行评估,评估达标后才能准予放生,以免随意放生对我市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