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陈素雅 实习生 屈珍铭 通讯员 茹阳)日前,房地产新政“国五条”出台,其中关于“二手房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提法,对我市二手房市场造成了冲击。从3月4日开始,众多买家卖家突然涌入二手房交易市场,使梧州市二手房成交量呈大幅增长。
二手房交易“井喷”
3月7日上午,在梧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几乎所有的服务窗口都有市民在办理业务,大厅加开了两个二手房交易应急窗口。不少市民甚至手捧现金在等候交易。截至当天上午10时30分,因为办理转让契税业务的市民过多,排号机已经提前停止排号。交易中心产权部负责人介绍,“国五条”出台后,梧州二手房交易量与以往相比大为增加。该中心3月4日办理25件交易过户手续,5日办理29件,6日办理42件,预计接下来的成交热潮不减。
市民陈先生原定在4月交易的一套二手房,也在买家的一再催促之下提前到3月进行。陈先生表示:“卖家是外地来梧工作的‘新梧州人’,本来只交了一部分定金说让我新房到手后再交易。但是听说有新政策出台,他提前把房款都准备好了。虽然现在还不能搬进去,他也宁可提前交易。”
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正在办理转让手续的梧州市民,他们普遍认为,目前,梧州市房地产市场呈现“逐步西移新区”的趋势,“国五条”的出台会对购房人、开发商、房屋中介机构产生一定影响。新政策或使得原买不起高价商品房而购买旧城区二手房的人群“打退堂鼓”,并推进商品房销售价格与房屋中介机构服务费上涨。
据了解,为了赶上“末班车”,这几天房屋交易中心还没开门,已有不少人在门外等候。
税率仍按现有政策执行
随后,记者采访了梧州市地税局有关科室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为止,我市并没有接到相关通知,所以还实行原有的个人住房转让税收政策标准。就目前所见,‘国五条’并没有就二手房交易增加新的税种或提高税率。”
据了解,我市凡个人业主转让自有房产并取得收入的,皆需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费,应缴纳的税费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分税种计算缴纳,即按现行各单项税种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分别计算缴纳各项税费;另一种是按综合征收率计算缴纳,如个人转让住宅房屋按统一6.5%的综合征收率征税,个人转让商铺和非住宅房屋统一按7.5%的综合征收率征税。
与此同时,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含5年),并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若采用分税种计征税费方法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此外,目前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仍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由于我市二手房交易的纳税人绝大部分是选择第二种征税方法,梧州市地税局证实,目前为止尚未收到与‘国五条’有关的文件,因此,个人房屋交易的有关税收政策仍按之前的执行,市民依然可以自行选择两种征税方法,但是一经确定计算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