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讯 自2012年5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我市已成功实现人体器官捐献5例(其中岑溪3例,藤县、苍梧各1例),共捐出肾脏、肝脏等大器官14个,眼角膜4对。14名分布于北京、江苏、福建、湖南、广东及广西的危重病患者因此获得了第二次生命,现已全部康复出院。另有4名双目失明的病人因为梧州人的爱心奉献再次看见光明世界。
这其中,梧州产生了广西首位顺利实现生前意愿的人体器官捐献者陈彩园(女,43岁),这名已故的藤县藤城镇下岗女工因此被评为2012年广西道德模范。
由市卫生局主导、市红十字会全力推动的此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民政、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钟碧珍多次听取试点工作汇报,直接关心慰问捐献者家属;藤县县委、县政府在陈彩园事迹出现后,在全县发起“向陈彩园同志学习、为陈彩园遗孤募捐”活动,共募款3.6万元,让捐献者家属深感温暖;岑溪市委、市政府拨款2万元对首例器官捐献者家属进行困难救助,市领导亲自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上门慰问捐献者家属。
人体捐献者家属的充分理解和配合,成为梧州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新亮点。藤县人体器官捐献者陈彩园的三个同胞姐姐于2013年3月9日从藤县结伴来到梧州市,同时签字成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提出要向妹妹学习,为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贡献一份力量;藤县赤水镇农民涂振权在帮助其晚子涂建波实现器官捐献后,于3月9日带领其余三个儿女来到梧州市,为市红十字会组织的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做义工,并与女儿们一致主动签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
人体器官捐献者及其家属的行为正在引起示范效应,并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汇聚着正能量。至2013年3月11日,全市在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达27人,主动打电话或到现场咨询器官捐献事项的超过200人次,人们在慢慢地移风易俗,城市中悄然兴起关爱他人、奉献为乐的新风气。(覃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