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记者 黄东荣 通讯员 陈家龙)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现在起至6月底,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管理基础数据集中清理补录工作,进一步提升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联系信息采集率和准确率,更好地为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提供车辆定期检验、驾驶证审验、交通违法信息告知服务。
据了解,此次基础数据集中清理补录的内容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的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住址、邮编、电邮等联系方式等信息。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联系信息补录后,手机绑定、接收信息不会产生任何费用,可以随时查询车辆、驾驶证的违章状态和扣分情况。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推出了为群众全面提供交通违法、交通信息、事故预警、车辆检验和驾驶人审验的提醒服务,然而由于许多驾驶人并没有提供准确的联系信息,或者提供了虚假的信息,导致一些机动车驾驶人无法及时得到交警部门的告知,进而使得一些驾驶人因逾期未换证或由于忘记换证时间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等情况发生,给群众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管理基础数据集中补录后,通过绑定的手机发送短信,可以随时查询车辆、驾驶证的违章状态和扣分情况;提前收到车辆定期检验、驾驶证审验提醒;也可以及时了解驾照被盗用处理违法产生扣分、交通事故,车辆被套牌产生违法,行驶证被盗用处理交通违法等信息。
交警部门提醒,目前,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确认、变更联系方式的,可以到当地车管所现场办理,公安机关将对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员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推行网上办理等方式,进一步方便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完成相关信息的清理补录工作。此外,按照公安部123号令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技师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处以20至2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