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欧蕾蕾)今年1月31日召开了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通报会,对28台违规出租车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表示将继续从严查处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记者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通报会对于规范出租车营运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报会召开两个月以来,该处接到的乘客投诉量明显下降。
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大力度查处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对一些企图违规经营的出租车司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大部分的出租车司机都能做到规范运营。截至3月28日,运管部门在通报会后的2月和3月共收到乘客投诉和求助11起,比1月份单月收到投诉求助18起的数量有明显的下降,但拒载、不打表、不按计价器收费等三种情况仍有存在。
虽然出租车经营环境得到改善,但仍有司机抱着侥幸心理顶风违规。2月6日,执法人员在日常的路检路查中发现,一台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不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结算运费,且当班驾驶员使用伪造的《从业资格证》,存在严重的违规经营行为。目前,相关部门已经针对这一事件对车属公司下发处罚通知,相关处罚手续正在办理中。
此外,对近期市民投诉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市运管部门也正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和处理。市运管处表示,尽管出租车的经营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但仍会继续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同时,针对乘客投诉举报的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运管部门也会按照程序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进一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市运管部门自2012年6月20日开始就以《告知函》的形式告知各出租车经营者,对6种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以从重处罚。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不按照乘客制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的线路行驶、不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结算运费、途中甩客、空车待租拒载、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的违规经营或无故停运等6种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一旦查实,将对驾驶员、出租车车主及所属的出租车公司等三方一并作出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