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黄东荣 通讯员 梁国强)今年3月起,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环境区域负责制”,分区域专人负责区域内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治理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水平,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介绍,根据全市工业产业布局和区域环境特征,市环保局把全市环境监管区划分为九个监管区域,分别为万秀区、蝶山区、长洲区、梧州工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苍梧县区、岑溪区、藤县区和蒙山区,并安排专人对每一区域内的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监管区域内环境监管员实行“一岗双责制”,即监管员既要管理好区域内环境安全有关业务指导工作,又要对区域内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督导行业企业落实设施运行维护、排放与监测、风险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预案等,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此外,各区域负责人还将根据环境安全形势和企业污染源排放的情况,科学研判区域内安全形势,指导相关企业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企业生产排放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