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曾燕) 4月12日,家住市区广东路祥云楼的市民张女士自家屋顶出现了漏雨。由于张女士居住的小区物业已经退出,她也不知道是否可以申请维修基金进行修复。
对此,市市政管理局物业管理科表示,像张女士遇到的维修工程可以申请维修基金。
市市政管理局物业管理科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张女士所在小区物业已经退出,所以,如已有业委会可由业委会委托业主代表前来办理维修资金提款的有关手续;如无业委会,可由全体业主委托业主代表前来办理维修资金提款有关手续。
在办理维修资金提款时,要遵循以下程序。首先由本楼业主提出申请,并附该维修工程的施工预算书和维修部位的照片,通过市政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初审通过后,再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款申请表一式三份(按照自治区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关于“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的有关规定,请维修资金申领经办人务必认真填写“维修单位或个人”一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业主分摊明细表一式三份,注意要经该小区超过2/3的业主同意并签名,未签名的要注明理由,以及经小区业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原件);最后,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受权委托书和维修工程发票复印件。
在以上资料完成后,业主就可以到市政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办理维修资金提款手续了。同时,也可以拨打市政局物业管理科的电话(0774)6028693或直接到市政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