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赵洋 通讯员 陈勇佳) 4月17日晚,三名男青年背着电瓶,趁着夜色在河西老码头公园的河滩边电鱼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每人领取一张1000元的行政处罚单。
17日21时左右,20多岁的桂林籍男子朱某、湖南籍男子谢某、龙某带着电瓶,升压器和自制的网兜,在河西老码头公园的河滩边“电”鱼,不料被闻讯赶到的角嘴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并将其三人移交市渔政部门。
经审讯,三名电鱼者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手中的发电机、升压器是从两广批发市场购得。三人还强调,这次是“初犯”。经清点,三人共电得0.5公斤的鲤鱼、青蛙、泥鳅。
4月18日凌晨,渔政部门对三名电鱼者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收作案工具,并依法对每人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进入禁渔期以来,梧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对不法分子开出的第二张罚单。4月2日,藤县籍男子唐某等三人驾船到桂江莲花大桥下游的河口码头江面违法电鱼,最终每人被罚款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