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胡亮) 据市工商部门统计,近年来,因房地产开发商失实、夸大宣传引起的购房纠纷案件呈多发趋势。为规范房地产广告市场,4月19日,市工商局举行房地产广告市场法律知识培训班。此外,从4月份起,工商部门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房地产广告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据统计,2011年,我市工商部门接到房地产领域消费纠纷投诉7起。2012年,同类纠纷增至9起,同比上升约30%。投诉内容涉及房屋质量、夸大宣传、无产权证等。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购房纠纷的起因,大多与房地产商的宣传广告夸大、失实等有关。如我市某房地产商办公室处于市区,该房地产商就利用地段优势,未经工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销售商品房的户外广告,并以优惠价格吸引市民。一些市民看到广告后,在该楼盘购买了商品房。因该楼盘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购房的市民担心购房权利受损,纷纷要求工商部门介入维权。
此外,为保护消费者合法购房权益,从4月份起,工商部门将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房地产广告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记者发稿,工商部门已调查涉嫌违法的房地产广告24起,立案11起,结案2起。
工商部门提醒,房地产开发商发布广告时,不应对商品房售价、地段、内部结构等内容做失实宣传,不得利用购房回报率、高额奖金等促销口号影响市民购房选择。
工商部门建议,市民购买商品房时,要慎重查看楼盘销售广告是否注明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对售楼人员的承诺要形成文字记入购房合同内。此外,市民发现房地产广告涉嫌失实,可拨打12315或向辖区工商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