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丽思 通讯员 张泾)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颁布10周年,4月26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工伤权益”为主题的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助。
昨日,在活动现场,不少劳动者就最关心的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如何认定以及提交材料等内容进行了咨询。市民李先生的儿子是我市某建筑公司的一名建筑工人,前段时间在工地搭建房屋模板时从高处摔下受伤,他希望了解这种情况是否能为儿子申请工伤。工作人员告知李先生,根据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他儿子所在的建筑公司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李先生儿子的情况,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待人社部门审查后作出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李先生儿子的情况,近年来在我市建筑行业的劳动者群体中比较普遍。”据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一些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来说,在提出申请认定工伤时,常常就卡在提供劳动关系证据这一环节。除劳动合同外,盖有单位公章的工作证、考勤表、工资条等,都可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无法提供这些证据,还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明确劳资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在参加工作时应注意保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日后发生劳动争议时,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据了解,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扩大,以及职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市申请认定工伤的人数逐年增长。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含三县一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58708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为1284人,工伤保险基金当年累计支出19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