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梁颖 通讯员 陈家龙) 近日,记者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醉驾入刑”自2011年5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目前,梧州市共查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4起,1名醉酒司机死亡,其余23名醉驾司机被判刑罚。虽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渐入人心,但仍有少数人铤而走险。
23名醉驾司机被判刑
2011年11月15日0时35分,司机张×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梧州市新兴二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凯莱大酒店对开交叉路口时,追尾碰撞由严×驾驶的两轮摩托车,造成严×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后,张×驾驶肇事车逃离现场。随后,民警在附近某酒店将张×抓获。经酒精检测,张×属醉酒驾驶。2012年2月27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对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2年10月10日,司机覃×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在岑溪市归义镇与两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因覃×满身酒味,办案民警当晚便将他带到医院提取血样并及时送检。经酒精检测,覃×属醉酒驾驶。2012年10月25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判处覃×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11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梧州市交警支队共查处醉酒驾驶24起,除其中1名醉驾司机伤重不治死亡外,其余23名醉驾司机均已被法院判刑。
酒驾行为有所减少
据悉,自“醉驾入刑”正式实施以来,梧州市交警部门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不定时地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结合节假日特点和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方式,依法查处了一批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来自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数据显示,从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共8个月内,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46起。而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共16个月内,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44起。相比较下,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有所减少。
尽管查处酒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司机抱侥幸心理。因此,市交警部门将总结两年以来打击查处酒驾的经验,健全完善严查酒后驾驶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坚持对酒后驾驶行为实施“零容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