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黄金铭 通讯员 朱雪亮)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有关通知,从今年5月起,原来使用的“地质灾害气象业务”调整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将各级地质灾害五级气象等级预报预警调整为地质灾害四级气象风险预警。
据了解,国土资源、气象两部门于2003年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业务,经过多年的运行与完善,其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防灾减灾效益日益显著。为了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将该项预报预警调整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
市地灾办负责人介绍,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等级由弱到强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很高风险,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分别对应国土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时,由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联合签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并通过手机、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地质灾害易发区还要通过信息员和手机、大喇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告知居民。
此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技术将依据实地调查和统计分析,确定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或灾害点的致灾临界雨量,通过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指标体系,发布不同级别的风险预警,并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和建议。国土资源、气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要联合制定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规范,逐步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质量检验业务,重点评定地质灾害风险落区的准确率、预警提前量和服务效益,切实提高预警业务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