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陈晓雯 通讯员 叶丽霞) 今年我市在市红十字会医院开展试点,推行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医院直报制度,以简化用血报销程序。据了解,我市是广西首个试行该制度的城市。
以往无偿献血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和配偶)用血后,需要到市中心血站报销费用,手续较为繁琐。尤其是各县(市)的无偿献血者报销费用,需要到市区或等待献血车到当地采血才能办理手续。此外,无偿献血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用血需先行支付费用,也会给其家庭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
为简化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手续,激励更多人参与无偿献血,市中心血站通过调研,专门开发了献血者医院用血直报管理系统。中心血站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在梧州市范围内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且临床用血费用地为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均为直报对象,报销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患者需要报销费用时,用血医院登录系统,通过信息查询和确认,即可直接按规定给予报销。“这一管理系统在简化工作流程、方便实时报销的同时,也有利于进行实时数据监测、减少审核失误。”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无偿献血者或其直系亲属报销时,需持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份证、献血者和用血者关系证明,向医院申请报销。对符合报销条件的申请人,医疗机构在其出院时,从其住院费用中直接扣除可报销额度,再由血站与医院定期结算。截至4月底,已有27人次成功在市红十字会医院办理直报手续,报销金额达到3.07万元。
市中心血站统计显示,我市无偿献血者用血后费用偿还的人数、金额逐年递增。2010年全市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817人次,报销金额69.44万元;2011年为1113人次、110.99万元;2012年为1452人次、154.70万元。市中心血站计划,经过试点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系统后,我市将在所有取得用血资质的医院实行直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