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高云 通讯员 叶羽脉)日前,我市三家民办博物馆获得自治区文化厅授牌引起热议。如何申请设立民办博物馆,管理部门如何规范民办博物馆运营,不少收藏爱好者们纷纷提出疑问。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分管负责人,让其进行解答。
梧州龟苓膏博物馆展示了梧州特产龟苓膏的历史文化,梧州宝丰博物馆、梧州日月红博物馆以名木古家具等藏品,展现了岭南文化的多姿。俨然,民办博物馆已成为国有博物馆的有益补充。对此,文新局表示,鼓励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博物馆。新办民间博物馆的,由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自治区文化厅审核同意。审核同意后,申请人报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近年来,政府扶持和发展民办博物馆事业,民办博物馆的“准入门槛”有所拓宽。政府鼓励民办博物馆研发相关文化产品,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开展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让等形式的有偿服务活动。
民间博物馆获授牌开馆后,文新局将参照《博物馆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百家博物馆的意见》、《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条例,对其进行监管。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40天。馆内对“藏品目录”中登记在册的文物、标本不得转让。民办博物馆每年还要按规定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的,取消享受政府扶持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终止办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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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民办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固定馆址,设置专用展厅(室)、库房和文物保护技术场所,展厅(室)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展览环境适宜对公众开放;2.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保障博物馆运行的经费;3.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一定数量和成系统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4.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5.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消防设施;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在申请过程中,还需填写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