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近日,我市拨付专项财政资金25.2420万元,为市本级16828名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对象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增强弱势群体抵御意外风险能力。这是我市政府首次为市本级城乡低保户、五保户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期1年,保险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此次,市政府授权市民政局与中国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签署《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对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投保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投保后,在保险期限内,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对象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险金额2000元/人;疾病身故保险金额五保户2000元/人,低保户1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为2000元。其中,意外伤害险的,如果有公费医疗或参加了新农合、居民医保等社会医疗保的被保险人,无免赔额、按100%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无公费医疗或未参加新农合、居民医保等社会医疗保的被保险人,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按80%给付意外之外医疗保险金。
据了解,此项工作在去年由藤县先行试点展开。今年,我市将在全市推广此项工作。到目前为止,藤县已经完成投保工作,另外三个县(市)正在推进中。经过一年时间的实践和探索,2013年保险协议上增加了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和疾病身故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