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梁颖 通讯员 陈家龙 吴嘉欣) 近日,记者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第一期“满十二分驾驶人再教育学习班”将于6月20日至6月26日举行。市交警部门表示,今后将在每个月的20日至26日开办一期满十二分驾驶人再教育学习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知道之日或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告知之日起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教育。
截至今年5月22日,我市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共500多人,当中既有大货车司机、客车司机,也有小车司机和摩托车司机。
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负责人介绍,需要预约参加学习的驾驶员凭《记分满12分驾驶人学习教育通知书》、身份证到梧州市交警支队三楼法宣科登记并预约学习。法宣科核准后为其签发《再教育通知书》。驾驶员凭《再教育通知书》到梧州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位于梧州市富民二路新民里17号)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白底一寸照片两张。报名截止日期为每月的18日,每期学习班名额为100人。
在记满十二分驾驶人再教育课程中,驾驶员将学习公安部124号令、公安部123号令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成因和危害、恶劣条件下安全行车常识、事故应急处理操作等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学习结束后,还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及安全驾驶常识考试。
考试通过后,驾驶员凭考试成绩单到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法宣科申领《记分满12分驾驶人学习教育结业证书》,然后到车管所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驾驶员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再持成绩单到车管所消除记分记录,最后到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领回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