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余静) 随着“美丽梧州·清洁乡村”活动的展开,市内一些小区内多了不少桶身印有“清洁乡村”字样的垃圾桶,让市民倾倒垃圾有了指定容器。但是,近日记者发现,有个别市民将建筑垃圾倾倒进垃圾桶里。
6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新兴二路将军雅苑小区附近走访,看到小区附近巷子里放置了一些塑料垃圾桶,桶身上印有“清洁乡村”“兴龙办事处宣”等字样。有些垃圾桶里装了一些用袋装好的垃圾,而在新兴二路39号民宅旁边的一个垃圾桶里,却被人倒进了建筑垃圾。据记者采访附近居民得知,是附近的建筑工人将建筑垃圾倒进了这些垃圾桶。
新兴二路40号的住户伍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垃圾桶放置在巷里,方便了大家扔垃圾,可是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的做法不科学。长洲区一位环卫工黄女士告诉记者,他们的日常工作只负责收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能运回垃圾中转站。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长洲区兴龙办事处反映情况。据该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美丽梧州·清洁乡村”活动的相关要求,目前他们已在辖区范围内放置了垃圾桶、聘请了保洁员,并落实了相关制度。该负责人表示,按规定是不能往垃圾桶里倾倒建筑垃圾的,而保洁员在工作中确实发现一些住户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垃圾桶里。但对此现象却无可奈何,因为他们只负责清理生活垃圾并运到垃圾中转站,而对于倾倒在垃圾桶里的建筑垃圾,只能等到积累到一定数量时,再请车过来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而将建筑垃圾倾倒进垃圾桶,除了容易使垃圾桶毁坏外,还增加了保洁员的工作量。
另外,根据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梧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城市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进行处置。因此,兴龙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呼吁广大市民,要爱护公共设施,不要将建筑垃圾倾倒到垃圾桶里,从实处支持“美丽梧州·清洁乡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