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梁颖 董宏伟 通讯员 蓝娟)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为《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实施。6月30日上午,梧州市公安局、梧州边防检查站联合在鸳江丽港中心广场举行了宣传活动,向市民介绍《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以及出入境相关知识。
“我家有亲戚已入籍外国,计划今年下半年回国旅游探亲,打算就住在我家里,我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什么手续吗?”在咨询台前,市民李阿姨提出了疑问。对此,民警介绍,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国人,应当在外国人入住后24小时内由外国人或留宿人,持外国人护照、留宿人户口本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
至于梧州企业聘请外国人在梧州工作,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非法就业:1.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2.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3.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