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欧蕾蕾) 在去年以来的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载客三轮车进行了集中整治。然而,市面上除了载客的三轮车外,一些专门用以货物运输的机动三轮车也不在少数。有市民认为,在整治载客三轮车的同时,也应该对这些货运三轮车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区交通秩序。
7月4日,记者在富民路、文澜路、新兴一路、新兴二路等市内主要路段走访时,均发现有载货的货运三轮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车速较快。这些货运三轮车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车型较小,主要是一些商贩用以自身货物的运输;而另一种车型较大的,则大多悬挂有“桂E”或“桂R”的机动车牌照,主要从事大件货物运输。由于这类货运三轮车车身体积较大,行驶时车速较快,不少市民也认为,在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中,应对其作出进一步规范。
对此,市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路面行驶的货运三轮车的整治,也包含在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中。
据介绍,在2012年交警部门发布的《关于梧州市城区部分道路禁止三轮车通行的通告》中,对包括货运机动三轮车在内的三轮车的禁行区作出了规定。通告规定,国道321线(不含321线)、梧州市警察学校转盘至站前大道转盘、西江大桥南岸转盘、云龙大桥转盘以内区域的城区道路为禁止三轮车通行的禁行区。所以,货运三轮车在市区禁行区内行驶,已违反了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