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曾燕 通讯员 李瑾霞) 据市工商局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717起,其中咨询614起、申诉62起、举报4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7万元。
据介绍,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类、电信服务类及互联网服务类的质量、商标、售后服务等问题。其中,商品质量仍然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主要是销售过期、变质及假冒伪劣商品等,共15件,占投诉总量的24.2%。如藤县金鸡镇道塘道垌村农民陆先生,今年2月24日在藤县藤州新丰农业综合经营部购买了“野香优2998”的稻谷种,却发现该谷种不发芽,怀疑该谷种有质量问题,要求卖主赔偿其经济损失。但该经营部认为是陆先生操作不当致使谷种不发芽,与他们经营部无关。陆先生便向藤县藤城工商所进行申诉,经调查了解后,工商部门认定引起该纠纷买卖双方均有过错责任,经协商后,两方和解。
同时,服务类投诉仍居高不下,约占投诉总量的24%。每年的五月和十月是婚纱摄影消费纠纷比较集中的时间,很多消费投诉都是因为消费合同或协议缺失“细节”表述而造成。市民陆先生在市一婚纱影楼选定了一款5799元的婚纱摄影套餐,包含有37张相片,但共拍摄了260张相片。当时该影楼称除当初套餐包含的37张相片外,剩余的如需底片每张需交30元,陆先生选了其中的183张,交了化装费、化妆品在内的款项共13480元,并签定了协议。后来陆先生发觉所收款项数目不对时,该影楼才告知陆先生每张30元只是相片底片的钱,如要将相片制作成相册,需每张再多收30元的入册费用,陆先生认为收费不合理要求退款,但影楼以双方签定有协议为由拒绝退款。于是陆先生便向12315申诉中心申诉。经工作人员调解,影楼退回现金3160元给陆先生,双方签订合约中的其他服务项目继续履行,陆先生对调解表示满意。
此外,通信类投诉仍“高烧不退”,主要投诉问题集中在移动电话方面,包括手机质量、信号不稳定、通话有杂音、自动断线、非正常关机、主机漏电、功能键不能正常使用、电池无法充电或待机时间达不到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标准、外壳掉漆、时钟不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