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万立平)昨日,记者从梧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于7月22日开始受理申请业务,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取得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可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9年开始办理,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在校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间为7月22日至9月30日,需要办理的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到本县(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表中的贫困证明单位栏中,需前往应届高中毕业学校、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等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二年12月20日为止。
据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员介绍,申请的学生在7月22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和导出贷款申请表,并拿申请表到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和盖章。而后,学生携带相关资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办理。值得注意的是,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